第(1/3)页 2002年6月十5日上午9时,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8法庭,王2狗盗窃案的再审程序正在进行。 “我的那个表弟律师呢?为什么没有来?”王2狗对着坐在旁听席上的马楼儿喊道。 “他现在……有点急事。今天出庭的刘大权律师就是他委托过来的,你放心开庭吧。他已经把所有的话都交代给刘律师了。”马楼儿回道。 “申请人不要乱喊乱叫。你解释1下,你为什么前4次都供认盗窃的犯罪事实?”审判长吕洁问道。 “公安机关当时提审我的时候,叫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我如果不按照他们说的去做,他们就不放我回家。我也没有办法。他们还让我的老婆抱着我的孩子到我面前劝我说,他们告诉我,只要我说了,什么事儿都没有。我也不知道我自己都说了些什么!”王2狗非常气恼的说。 “那你所说的内容是否属实?”吕庭长进1步发问。 “不属实,我这些东西都是我1个朋友在巴西买的,我在我朋友的手上又买来的。”王2狗回道。 “请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吕洁指令道。 “辩护人认为2审判决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的,不能构成犯罪。本案当中,被害人指认其丢失的东西和被告王2狗出售的东西相同,并没有任何证据加以证实。该指认应该不能成立……”刘大权辩论道。 app,&~p。 “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吕洁用眼神示意公诉人发言。 “申请人对其所出售的货物无法解释其来源。只在公安机关又做了4次有罪供述。指控王2狗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请予维持。”万子湘简要回答。 …… “合议庭充分考虑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刚才休庭期间进行了充分讨论。本院认为,指控王2狗犯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此判决如下: 1,撤销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审判决。” 2,维持临海县人民法院的1审判决,宣告王2狗无罪。闭庭。”吕洁敲响了法槌。 两位执勤法警迅速打开站笼,放出了王2狗。 “快打我那律师表弟的手机,今天夜里就是到半夜回到临海,我要和他喝个够。老大!”王2狗1下子从站笼里冲出来,抱住了马楼儿,高声的喊叫着。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