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女教师的疑惑-《请个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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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上午九时,临海县刑事审判庭在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马大华涉嫌诈骗一案。
临海县法院副院长孙兵担任审判长与另外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临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松平出庭担任公诉人支持公诉。
在余检察长宣读完公诉书之后,孙兵副院长用平静的不能再平静的语气问被告人马大华:“你在检察院案件审查阶段已经认罪,现在还有什么不同意见吗?”
“没,没有。”马大华低着头,再也没有昔日的威风了。
“你们两位人民陪审员依照法律规定同审判员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请问你们有什么要对被告人马大华发问的吗?”孙兵把脸转向了两位人民陪审员。
坐在左边的那位人民教师担任的陪审员,出于职业的本能,似乎对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想探究一下。以此好作为她今后教育学生的辅助性资料。她轻咳了两声,像是对自己的学生那样问道:“被告人马大华,你为什么会走上今天的犯罪道路呢?”
“不瞒法官同志说,我,我这个人很缺钱。在我这里,似乎钱永远不够花。我每天都在琢磨着怎样去挣钱……突然有一天我灵机一动。我看我的辩护人钱律师家里很有钱,我想钱律师肯定知道怎样发财。我就求我的辩护人钱律师给我指一条挣钱的路子——”马大华抖抖索索地说着。
“提请法庭阻止被告人的发言,因为被告人的发言与本案无关。被告人,你胡说些什么?你说这些与本案无关!”坐在辩护席上的钱眼开,突然站了起来,大声呵斥道。
“反对无效!陪审员问的问题涉及法律。涉及量刑情节的酌定因素。请辩护人遵守法庭秩序,提出反对前应先举手报告法庭。经法庭批准后方可发言。否则我们将依法处置。”审判长孙兵猛地敲击法槌,马大华被吓了一跳,停止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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