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樱子急问,“这里面有爱新罗家的人吗?” “有啊,爱新罗滚的长子爱新罗永豪是他们部落的代表,就那个大胡子。” 奥屯樱道,“把他叫出来。” 胡禄,“那个房间里没人吧,让他过来一叙。” “是!” 胡禄和樱子钻进一个空房间,很快,奥屯豪就带着大胡子爱新罗永豪进来了。 “王爷,这是谁啊?”爱新罗家的长子还迷糊着呢。 奥屯豪,“你看好了。” 说完,他当即对胡禄行起了大礼,动作标准,一丝不苟。 刚刚和他闺女谈恋爱的胡禄还有些难为情,不过樱子站在一旁却是没有丝毫不适。 “啊,皇,皇上!”爱新罗·永豪果然很惊恐,“小的不知陛下亲临,小得有罪!” 作为一个部落首领的儿子,爱新罗永豪见过最大的人物就是北疆总督了,那威风,那派头,他那个骄傲的老子在总督面前都要弯着腰低着头。 而眼前这位更是气吞山河,把北疆彻底打服,中原朝廷四千年难遇的福寿皇帝陛下啊! 永豪直接低伏着身体不敢抬头,肥壮的身躯微微有些抖。 胡禄是个好演员,他的声音不怒自威,充满威压,“起来吧,这次主要不是找你的,朕想找爱新罗壳,等会儿你带朕去。” “是是是。”他忙不迭答应,然而起身的时候感觉身上像是背负着千斤担,起身非常困难,这,这就是皇帝陛下的气场吗! 不,只是用随随便便地气压了压他而已。 胡禄又道,“不问问朕找他做什么。” “小的不敢,陛下找他是他的福分。”爱新罗永豪微微弯着腰。 “那如果朕找他是为了杀他呢。” 爱新罗永豪身体一抖,随即恢复正常,“陛下就算真的这么做,也肯定有这么做的理由,小的也决无二言!” 奥屯豪在一旁撇撇嘴,恐怕你还会高兴的一蹦三尺高吧,那可是你族长之位上最重要的竞争对手。 胡禄还是要说清楚,“你这个弟弟和小王子私交很好吧。” “啊?这~”爱新罗永豪不敢说了,怕受小王子事件牵连。 胡禄,“无妨,我只针对他,爱新罗壳和逆贼小王子私交甚笃,委实是蛇鼠一窝,今日来到奥特城,竟然对朕的爱妃下手,将她打成重伤,至今昏迷不醒,朕只杀他一个,算是仁慈吧。” “陛下大恩大德,爱新罗部没齿难忘!” 胡禄不再多说,“带路吧。” 他们刚走出王府,雲轻也跟了上去。 ~ 爱新罗壳正窝在自己的房间,时不时地摇一下铃铛。 他每摇一下,金玉珠就会痛苦一分,每摇一下,他的笑容就多一分。 而这神奇的铃铛是一年前意外得到的。 一年前,他、小王子、完颜鸿基、耶律旦,他们四个号称北疆西部四小天王,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 只不过小王子父亲死的早,他成了四人里第一个继承族长之位的,而且地盘也比另外三家大的多,那可是当初能和北疆王叫板的大部落。 有一天,小王子叫上三人一起去深山里狩猎,结果他们四个深入腹地,把随从都丢下了,最后也迷了路。 小王子并不担心,他有着丰富的野外生活经验,然后带着三个兄弟越走越远,越走越偏,直至走进一个山洞,四人看到了一个人。 那人带着狰狞恐怖的面具,盘腿坐在石头上,一声不吭,样子非常吓人。 胆子最大的小王子走过去,碰了碰那人,然后那人的身体就变成了灰尘,包括他的衣服,地上只留下四样东西。 一个鬼脸面具,一把剑,一只铃铛,一个袋子。 正好他们是四个人,于是小王子先选走了鬼脸面具,耶律旦选择了那把剑,爱新罗壳无奈选择了铃铛。 最后剩了个轻飘飘的布袋子留给了完颜鸿基。 第二天他们的随从找了过来,把他们带了回去,并称他们已经失踪了一个月,小王子的部落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这话把四人吓了一跳,因为他们感觉时间也就过去了一夜而已。 各自回去之后,小王子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平定了部落内乱,而完颜鸿基、耶律旦、爱新罗壳也各自发现了自己手上东西的神奇之处。 再接下来,就是小王子叛乱了,他们三个都知道肯定是面具的能力,但他们默契地什么都没说,并隐藏起自己的宝贝,不敢轻易显露。 他们觉得自己的宝贝虽然不如面具那么厉害,但也是无价之宝。 就比如这铃铛,爱新罗壳发现,只要自己看谁不顺眼,就对他摇铃铛,当铃铛响了,对方就要倒霉了,他会做噩梦,会受到巨大的惊吓。 如果自己在对方做噩梦的时候还一直摇铃铛,那么对方的噩梦会持续下去,而且越来越可怕。 他试过,有一次他对一个人用了这招,然后晚上一直摇摇摇,第二天,那个人七窍流血而死,而且没人知道是自己干的。 从那之后,爱新罗壳就不再把那几个哥哥放在眼里,惹恼了他,他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对方干掉。 以后部落族长之位只可能是自己的! 甚至于,北疆王的头衔他也敢奢望一下,当初小王子若是成功,说不定还能当一当这天下的皇帝呢。 他正做着春秋大梦,被他轻视的兄长爱新罗永豪直接推门进来。 “啊,兄长,你怎么来了?”爱新罗壳忙站起来,做乖顺状,眼眶阴暗,像是好多天没睡过觉一般。 爱新罗永豪给胡禄指认了一下,然后就出去了,随即胡禄进屋,关门,虚空掐住了他的脖子。 “你……是……谁!” 屋外,雲轻进了这座院子。 奥屯樱,“小云你怎么来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