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晨间的鲜花-《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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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现在有了指望,事情到了眼跟前,她又开始犹豫了,如果冬麦嫁人,那以后她挣的钱,还能有娘家的份吗?

    冬麦看着谢红妮在那里犯愁,多少猜到了自己大嫂的心思,不过她也没说什么,她如果真嫁给沈烈,不会寄住在娘家,到时候大哥大嫂好好过日子,她这个外嫁的闺女远香近臭,也就没事了。

    至于钱,当然也就不可能再分兄嫂了,也就是私底下孝敬孝敬爹娘,三不五时买点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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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鸡叫头一遍的时候,冬麦便爬起来了,稍微洗漱后,给自己衣服上戴了昨天拿回来的小红花,骑着车子就出门了。

    出了东郭村那条小道,往大道上走的时候,看到一个骑车子的人影特眼熟,仔细一看,果然是沈烈。

    这个时候,除了早起扛着锄头的农人,乡间小路上并没什么人,东边泛起一丝浅淡的光亮,沁润着半蓝不白的天。

    沈烈也看到了她,扳了下车铃铛,铃铛便发出清脆的响声。

    冬麦抿唇笑了下,骑着车子近前:“你怎么在这里?”

    沈烈:“在这里等你,我和你一起过去路家村。”

    说话间,他便将一捧小花递过来:“给你这个。”

    那是一束二月兰,紫里泛着白,说大不大,乡间到处都是,但现在被采起来,聚在一起,许多的小兰花拥簇在一起,带着剔透的露珠,一团紫气倒是让人看着喜欢。

    她忍不住低首嗅了嗅,乡间青草和泥土是略带着腥味的清新,纯净到让人心旷神怡,一团紫的小花儿有着一股独有幽香,很轻淡,也只有这么凑近了才能闻到了。

    她喜欢地捧着:“你这是多早起来了,竟然还有闲工夫采这个?”

    沈烈含笑凝视着她:“也不算早,看到那边有不少,就采了一些,正好在这里等你。”

    冬麦:“怪我,到底是有些晚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过去,免得耽误了人家的事。”

    沈烈便接过来那捧二月兰,给她夹在了车把铃铛中间。

    冬麦便看到他半挽起的袖子,露出一小截手臂,他的手臂是夏天成熟小麦的颜色,那是被太阳晒过的干净清爽,好像能闻到一股清冽的麦香,他指骨很长,看上去很有力道。

    他帮她卡好后,笑着说:“这样就不会掉了,走吧。”

    冬麦目光从他手上移开,脸上微红,点头轻轻嗯了声。

    晨间的清风吹着她的发,车把上的二月兰便随风招展,紫色的小花儿摇摇摆摆的,幽香一直萦绕在冬麦鼻间。

    冬麦抿着唇,想着刚才他伸手为自己卡住小花儿时的体贴,还有他笑起来的温和和灿烂。

    她想,他真好,好得让她心花怒放。

    和他在一起,她并不担心将来哪一天他变卦了,一点不担心,不是因为他曾经想去做结扎手术,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他正直善良,待人诚恳,孙红霞坑了他,他只是要回了彩礼,他的战友没了,他要把自己的补贴给烈士遗孀和孤老用。

    往狭隘来说,她应该去计较他对别人的好,因为这些好损害了自己的好处,可是往好里想,这样一个做事有底线的人,人品靠谱,哪怕有一天自己和他因为别的什么事过不下去了,他也不会对不起自己。

    做不成夫妻,也不会成为敌人,他不会像林荣棠那样歇斯底里去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更不会像陆靖安一样没有担当地左顾右盼。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有他做人的担当,这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品质,这些甚至比他对自己的喜欢更带给她安全感,让她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冬麦:喜欢,就是喜欢,他的手指,他的肤色,他的笑,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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