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对你不健康。”罗彬瀚高深莫测地说。 他不让莫莫罗继续多问,因为那对于永光族绝对是超纲内容。而为了转移莫莫罗的注意力,他们下午也安排了足够充实的行程。梨海市不是个以旅游闻名的地方,也没有多少特别的景点,可是莫莫罗实在相当易于满足,似乎只要把他放到一群可互动的土著群中就会叫他万分高兴。而像在城市历史博物馆或是艺术画廊这样的场所,他又试图把所有介绍过的内容都背下来。 罗彬瀚发现他还带了一个小笔记本,用于临摹画作与风景。他费解地问莫莫罗是否有这个必要,结果莫莫罗告诉他这都是从别人那里观察学来的。罗彬瀚真的想知道他在自己不在的时间里都看了些什么节目。 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风平浪静又让人头晕目眩。而且意外地没有花多少钱。那是因为所有人似乎都对昂贵为精致的纪念品缺乏兴趣。星期八满意于她的天使小背包,而莫莫罗的小笔记本里已经临摹了许多画作,甚至还有他们几个人的速写。那些画不见得很有艺术性,可是准确度非常高,直线与弧线都完美得好似用工具作成。欣赏者能很直观地认出他所描绘的东西。 在回去的路上,罗彬瀚饶有兴趣地翻看莫莫罗的笔记本,借此回忆他们一天的行程。这些精准而客观的画作令他想起了所有那些莫莫罗送给他的编织玩偶。他不得不为莫莫罗的多才多艺而惊叹。不过同时他也发现,和简单可爱的编织玩偶不同,莫莫罗的画奇怪地缺少一种生气。他说不出专业性的评价,只是觉得它们有点冰冷。那些笔触太完美太利落了。画者只是忠实而精准地记录了光线呈现出的物体位置,可是他记忆里的那种氛围却不存在于画上。他疑心莫莫罗玩得并不尽兴,但当他偷眼打量笔记本的主人时,他发现后者正热情而专注地跟星期八玩一种从当地儿童中学来的拍手游戏。 罗彬瀚陷入了沉思。他在想作品到底能多大程度还原作者的个性与气质,又或者那只是纯粹技法的问题。内在与表现的不协调。要么,莫莫罗并不真的清楚人类情感与种种象征表现之间的真实联系。那些复杂的反应被奉为是高级的,可是对于永光族而言却未必如此。它们是炽阳高照处毫无阴翳的山峰,而那些它们忽略的,从未理解的乃是丛林之底。那些野草丛生、枝蔓纠结的阴湿之地。在那里虫鸣喧嚣而又腐草丛生,永远不见天日,却成为了繁林茂树的根基。 他在关于丛林的思绪里睡着了,直到公交到站时荆璜才把他叫醒。 “你应该在这站下吧?”他迷迷糊糊地听见荆璜说,“这里离周雨家最近。” 罗彬瀚揉着眼睛下了车。等到公交车绝尘而去,他才后知后觉地惊奇起荆璜竟然懂得公交路线是怎么一回事。他还发现自己手里依然抓着莫莫罗的小笔记本,不过没什么可着急的,他可以明天再物归原主。 天已经快黑了,但周雨不在家里。罗彬瀚给他发了消息,却没得到任何回复。这也不算什么稀奇事,他估计周雨正要经历一个忙碌的实验室之夜,没准要到凌晨或次日早上才能回来。他本想给自己做顿晚饭,再随便听点新闻或流行的节目,可是屋内的安静令他一下有点适应不了。 他很快就待不下去了。于是他给周雨留了条消息,又重新走下楼去。这次他用不着漫无目的地游逛,而是径直走向枪花。他打算今晚继续在“埋伏剑仙”的任务上碰碰运气。即便碰不到也没什么关系,他觉得和陈薇聊聊也很有趣,如今他对她已经有些认识了,不再觉得她那么神秘而可畏,只要别让她送自己回家就行了。 结果,他连陈薇也没见到。当他钻过枪花那狭小的门脸后,唯一见到的熟面孔——还不如说是熟背影——是那个坐在角落里的红发男人。他桌上的饮料与餐点与前次如出一辙,服装坐姿与笔记本的角度也分毫不差,每个细节都像是昨日重现。只有他的头发看起来更缺乏打理了。从他敲打键盘的节奏里,罗彬瀚依稀听出了几分坏心情。 没必要去惹一个正怀着火气忙事的人,因此罗彬瀚蹑着步子绕到柜台边,先敲了三下门,可是没有回应。他又研究了一下那个把手,没找到任何疑似锁眼的结构,而当他试着伸手去拧动时,休息室的门也就这么轻轻松松地打开了。 室内没有人。昨天他和陈薇坐过的地方已被收拾好了,床上散落的书似乎也还是那几本。那个华丽的胡桃夹子却被好好地安置到了床头。罗彬瀚冲它摆摆手,又把脑袋缩回门外。 那个曾经仔细打量陈薇的女孩今天没来,只有红发男人独占店面,看起来还十分心安理得。罗彬瀚无所事事地站在柜台前偷瞟他,心中幻想起一些离奇的情节:也许这个红发男人就是他要找的隐居剑仙,他每天都佯装成客人坐在这里,用那台笔记本电脑和宇宙中的庞大势力互相交流,并且还顺便和陈薇串通好了一出针对他的恶作剧。他表面上是个社恐的老外,而实际上却演技超凡,随时能扮成另一副样子——不然何以解释他那口流利标准的中文?一个整天不跟人说话的老外可不能把发音吐得那么标准。他准会在罗彬瀚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练习。另一种假设是那头红发和白皮肤都是伪装,他实际上是个本地剑仙,只是想找个理由不和别人说话。这没有什么不可能,要是荆璜能够逃避和陈薇说话,肯定会自愿为此变成一只鹈鹕。 怀着种种漫无边际的想象,他在柜台上给自己倒了一杯可乐,然后慢吞吞地走到红发男人桌边。当他靠近到三米以内时,对方已经半合上电脑,用警觉的眼神打量他。罗彬瀚没有表现出一点尴尬,而是笑眯眯地在旁边坐下了。 “还记得我吗?”他口气愉快地问。 红发男人大概并不愿意回答。可是罗彬瀚持续不动的笑容与凝视肯定叫他明白对方不会放他一个人待着。他非常勉强地点了点头:“你想要什么?” “我看你经常来这儿。”罗彬瀚说。 “偶尔来,但我可没进过里边。” 这下罗彬瀚知道对方确实还记得自己。他继续用那种热络得如同老朋友的语气说:“我是这儿的员工的朋友。你懂的,昨天那个女孩带我进来的。她对我就是这么好说话。” 他知道自己此刻脸上露出的假笑定然颇为惹人嫌恶。不过,说来很有趣,他发现内向寡言的人总是吃这一套。那不是说他们能成为交好的朋友,而是这种人总不愿意去费过多力气打发一个无耻的纠缠者。他们会倾向于逃避,把视线投向遥远的天际,或是不可企及的出口。他们的思想既已逃向幻想中的清静之地,嘴巴反倒会在无关于己的事情上松一些。 果不其然,红发男人只是盯着他看了几秒,就像要躲避一滩秽物似地快速转开,并把墙上的一丛纸玫瑰视作了新的精神家园。 “我有点好奇这家店的老板是谁。”罗彬瀚视如不见地说,“这家店开得……你瞧瞧这布置。怪好笑的。我听说老板是个只会撒钱的公子哥。” 第(2/3)页